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向闵行区、松江区下放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业务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26 11:00:17  评论()

文件名称: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向闵行区、松江区下放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业务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向闵行区、松江区下放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业务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服务贸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广复制自贸区经验,服务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便利闵行区、松江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现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业务分别下放闵行区经济委员会、松江区经济委员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8月1日起,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闵行区或松江区的企业办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业务,前往所属区经济委员会办理。

二、闵行区、松江区企业需登录新的技术贸易管理信息系统http://jsjcknew.fwmys.mofcom.gov.cn/tecimpcorp/corplogin.html进行网上合同信息录入。首次使用新的技术贸易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需先注册,待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借有效用户名和密码正常登录。原先办理过实体秘钥的企业,可继续凭老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注意区分大小写)。进行网上录入时,报送单位一栏应勾选上海市闵行区或上海市松江区。

三、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为过渡期,闵行区、松江区企业办理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业务,可前往市商务委或闵行区、松江区办理。自2017年10月1日起,市商务委不再受理闵行区、松江区企业的技术进出口合同新登记、变更、终止等业务。

四、企业前往闵行区、松江区办理相关业务,以闵行区经济委员会、松江区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办事指南为准。

五、两区办理地址:

闵行区地址:莘东路505号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5楼504室

联系人:刘翔33887597,沙莎64122551

松江区地址:乐都西路867号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2楼153窗口

联系人:周益37722691李孜37722773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际服务贸易处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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