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15 16:35:16  评论()

文件名称: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府办〔2017〕3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上海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时光辉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黄融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张全市环保局局长

周亚市统计局局长

成员:周强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原清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

裴晓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副主任

冯健理市交通委副主任

陆鸣市农委副主任

赵丹丹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孙卫星市政府新闻办副巡视员

俞烈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正文市财政局副局长

蒋旭涛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罗海林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王训国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石清市水务局副局长

彭文皓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明市质量技监局副局长

沈丽华市统计局副巡视员

唐家富市绿化市容局总工程师

曹俊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应慧刚上海铁路局副局长

吴红兵上海海事局副局长

西绍波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副局长

樊仁毅城投集团副总裁

王锦飞上海警备区后勤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罗海林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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