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对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文件编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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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市特检院,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督管理,督促其持续满足许可或授权条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2016年我局组织对本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作业人员焊工考试机构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监督抽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方式
(一)事中事后监督抽查
事中事后监督抽查是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工作质量以及资源条件为重点,对我局许可或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开展的监督抽查。
(二)日常监督抽查
日常监督抽查是以工作质量、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为重点,对国家质检总局许可或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开展的监督抽查。
(三)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检查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有投诉举报、问题反映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查。
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情况
此次共监督抽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23家,其中综合检验机构7家,气瓶检验机构8家,无损检测机构4家,安全阀校验机构4家。
从抽查结果看,大部分被抽查机构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能够得到保证;但也有少部分机构在取得许可后,资源条件下降,质量管理体系执行不到位,检验检测质量下降,不能持续满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资源条件方面
个别检验检测机构人力资源条件不足,部分机构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者人员变更后未及时任命,检验检测持证人员未按要求及时注册。部分气瓶检验机构缺少外测法水压试验装置等检验检测设施,检验试验现场缺少安全防护设施。个别安全阀校验机构配备的压力表精度偏低。
(二)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方面
部分机构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理解、掌握、执行不充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批手续不规范,未进行管理评审、内部审核、质量目标分解考核等质量管理活动。文件控制不到位,未根据新颁布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文件清单、作业指导文件等质量体系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使用未受控的报告、记录格式。分包管理不规范,未签订分包协议,未进行分包方评审,未对分包方的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检验使用的工具、量具未按规定进行量值溯源,检定周期不符合规定要求,设施设备损坏未及时修复或更新。
(三)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方面
部分机构检验检测原始记录缺少必要的检测信息或检测信息填写不正确、不完整,记录修改不符合规定;缺少管道单线图或单线图信息标注不全;检验任务的受理和管理流程不规范。
三、焊接操作人员考试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此次共监督抽查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机构8家。
从抽查情况看,本市焊接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基本能够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等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配置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开展焊接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焊接操作技能教师所持有的项目不能覆盖机构承担的考试项目范围。TSG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第十一条规定:“考试机构中焊接操作技能教师所持有的项目,为该考试机构承担焊工考试的项目范围”。目前,接收社会考生报名考试的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焊接学会、上海市奉贤设备容器厂和上海浦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考试机构,焊接操作技能教师所持有的项目,在焊接方法和材料种类上,不能覆盖所承担考试的项目。
四、对有关单位的处理情况
(一)上海航天神剑压力容器检验有限公司
根据该机构上级主管部门产业结构调整部署,该机构计划不再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该机构应当及时向国家质检总局办理相关手续,上交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书。
(二)上海南汇化工轻工有限公司、上海杰升管道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由于市政动迁等原因,上述机构的办公场地和检验场地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手续,并已责令其在核准证书完成变更前,不得继续从事相应的气瓶检验、安全阀校验等检验检测活动。
(三)上海高桥制氧有限公司
该机构现有检验场地和检验设备简陋、陈旧,缺少外测法水压试验装置等检验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开展管理评审、内部审核等质量管理活动,检验人员不能有效到岗履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我局将撤销其核准,注销其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四)上海三环特种气体公司
该机构现有签订正式全职聘用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足10人,任命的技术负责人不符合许可条件,检验设备简陋、陈旧,缺少外测法水压试验装置等检验设施设备,技术标准更新不及时。鉴于该机构检验场地搬迁计划的实施,在全面完成整改问题之前,已责令其停止相应的气瓶检验活动。
(五)上海市宝山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对该机构违规向未经核准的上海晟翱华工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委托其开展安全阀校验服务,提出通报批评。
(六)焊接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焊接学会、上海市奉贤设备容器厂和上海浦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等考试机构,焊接操作技能教师所持有的项目不能完全覆盖所承担的考试项目范围。对焊接操作技能教师未持有的考试项目,停止考试。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上述被通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并将整改情况报我局。
(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暴露出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鉴定评审机构存在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缺乏责任心、鉴定评审把关不严等问题。各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对照检查,引以为戒,及时梳理和整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和鉴定评审工作。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Z6001)、《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Z6002)等规章、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师资、监考人员以及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等条件,提升考试工作能力,按制度规定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试,确保考试工作质量。
(四)本市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对照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全面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考试工作水平。
(五)各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对上述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一步加强属地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有关机构的监督管理。
上海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