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13 17:31:50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府发〔2017〕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府发〔2017〕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12年1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发〔2012〕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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