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关于表彰在第15届里约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等有功人员的决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11-15 10:51:08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政府关于表彰在第15届里约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等有功人员的决定

文件编号:沪府〔2016〕7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府〔2016〕7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在第15届里约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等有功人员的决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在第15届里约残奥会上,上海残奥健儿不畏强手,勇争第一,超越自我,挑战极限,赢得了9枚金牌、10枚银牌、3枚铜牌,两人打破两项世界纪录,一人打破一项亚洲纪录,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祖国和人民争得了荣誉,为上海增添了光彩。

为了表彰在本届残奥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管理人员,市政府决定:

一、授予教练员孔令森“上海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二、给予运动员张亮敏、教练员王兴章记个人一等功。

三、给予管理人员柳瑾记个人二等功。

希望上述受表彰人员,继续发扬战胜自我、超越自我的奋斗精神,勇于争先,顽强拼搏,为残疾人体育事业再立新功。

希望全市残疾人体育健儿和残疾人体育工作者向上述受表彰人员学习,进一步带动广大残疾人参与体育锻炼,搞好残疾人健身体育、康复体育的普及和竞技体育的发展,促进上海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希望全市各行各业以第15届里约残奥会中国体育代表团和上述受表彰人员为榜样,学习他们勇于争先、奋力拼搏的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而奋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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