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法实施倒计时50天主题活动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7-08 09:51:47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法实施倒计时50天主题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民慈发〔2016〕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民慈发〔2016〕4号

各区县民政局: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16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营造贯彻落实慈善法的良好氛围,本市将集中开展“慈善在上海——慈善法实施倒计时50天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积极宣传慈善法,努力弘扬慈善文化、推动社会广泛参与,促进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形成“人人可慈善、处处可慈善、时时可慈善”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6年7月12日全天,其中全市性主题活动上午举行,各区县相关活动下午举行。

三、活动主题

慈善在上海

四、活动内容

1.主题活动。各区县要根据本地实际,围绕“慈善在上海”主题,结合“公益伙伴日”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2.宣传活动。要采取宣传展、慈善项目展示、论文征集、制作宣传手册、发布公益广告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慈善法的宣传力度。

3.培训活动。要组织开展贯彻实施慈善法的主题培训、专题讲座、学习论坛等培训活动,认真学习领会慈善法精神实质,详细解读慈善法相关内容。

4.慈善活动。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引导社会组织开展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慈善活动,倡议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慈善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将开展相关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全面部署,明确工作时限,狠抓贯彻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慈善法,传播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

(三)凸显主题,力求取得实效。要紧密围绕“慈善在上海”的活动主题,积极探索,创新形式,在引导全社会关心慈善事业、支持慈善事业、参与慈善事业方面取得实际效果。

(四)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主动联系新闻宣传、文明办等部门,强化协作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开展相关活动的工作合力。

(五)认真策划,做好方案上报。要结合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在7月12日下午开展“慈善法实施倒计时50天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请于7月8日(周五)前把方案和工作细则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予以汇总宣传和上报。联系人: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处王劲颖,电话:23111458,传真:63210530,邮箱:wangjy621@126.com。

上海市民政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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