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创建2017—2020周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上海体院竞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和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精品工程,不断提升各级各类体校等办训单位的培养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认定办法》(体青字〔2014〕75号)文件精神,市体育局将组织开展2017-2020周期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对新周期“国家基地”的创建要求,市体育局成立复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一)复评领导小组
组长:黄永平(上海市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蓓(上海市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胡红(上海市体育局青少处处长)
赵荣善(上海市体育局科教处处长)
吉宏(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主任)
顾伟(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书记)
周战伟(上海市青少年训练管理中心副主任)
(二)复评工作小组
组长:胡红
常务副组长:吉宏
副组长:顾伟、周战伟
成员:专家组5人,张晓韵、仲维萍、朱卫明、吴香有等
二、工作步骤
(一)5-6月份:动员筹备阶段
1.市体育局组织动员、培训、学习和交流。
(1)对大赛成绩进行摸底。
(2)召开全市动员会,动员所有符合“国家基地”认定条件的单位(区县、市属单位)参加本周期的申报工作。
(3)对申报“国家基地”的单位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4)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分类指导。
(5)拟组织本周期申报“国家基地”的单位进行观摩、学习。
2.各申报单位做好动员及材料准备等工作。
(1)有关区县体育局和市属单位成立本单位“国家基地”申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开展动员,统一思想。
(2)各单位根据“国家基地”认定办法和条件准备申报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及与自评报告相对应的多媒体文件、申报表等)。
(3)硬件设施设备准备(训练、文化教学设施设备及科研医务设施设备等)。
(4)软件材料准备(常规管理、人才库、输送、大赛成绩等)。
(5)与“国家基地”认定条件及实施细则相对应的原始证明材料。
(二)7-8月份:自评工作阶段
1.8月中旬前各申报单位根据“国家基地”认定条件对本单位进行自评。
2.对不足部分进行整改。
3.8月底向市体育局提交自评报告(包括多媒体光盘)。
(三)9月份:复评工作阶段
1.9月上旬由市体育局复评工作小组对全市所有申报单位进行复评。
2.9月下旬市体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新申报“国家基地”单位进行模拟统评。
3.市体育局对所有参加复评的单位提出复评意见。
4.市体育局根据复评情况撰写复评报告。
(四)10月份:汇总上报阶段
市体育局汇总全市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和复评报告上报国家体育总局。
希望各单位以创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工作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配套措施,确保申报工作高质量、高水平、高规格完成,为上海和国家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