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第三批市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的通知
文件编号: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批市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批市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有关医疗机构,市肿瘤化疗质量控制中心、市临床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本市于2014年制定下发了《2014-2015年上海市“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全面开展市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以下简称“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根据《活动方案》,本市于2015年底启动了第三批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我委在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全市31家推荐单位进行了初审,对其中24家候选单位进行了现场复核,确定了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分院等18家单位作为第三批市级示范病房(名单见附件)。
各示范病房要继续做好癌痛规范化诊疗工作,充分发挥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要按照《癌症疼痛诊疗规范》有关要求,规范癌痛诊疗行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开展本区域癌痛诊疗有关医务人员规范化培训。我委将择期组织对各示范病房进行复核,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示范病房资格。第三批示范病房有效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7月止。
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各办医主体将本文件精神传达至所属医疗机构。
联系人:医政处周密
电话:23117842
传真:83090065
电子邮箱:shswsjyzc@126.com
附件:第三批市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名单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