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拨2018年度“老伙伴计划”和“适老性改造”项目资金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4-08 09:20:37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拨2018年度“老伙伴计划”和“适老性改造”项目资金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民老工发〔2018〕5号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拨2018年度老伙伴计划和适老性改造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老龄办:

根据《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2018年市老龄办工作安排,今年继续做好低龄老年志愿者为20万高龄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老伙伴计划)和为1000个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室适老性改造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适老性改造),具体工作及资助资金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老伙伴计划

老伙伴计划项目经费3600万元,根据各区需求对志愿者、服务对象和经费额度进行分解(见附件1)。直接服务高龄老年人的费用为每人每年180元(服务周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各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本区财政部门申请项目配套汇入补充资金。

各区要尽早启动招投标工作,并做好与去年项目的衔接;各区中标的社会组织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与社区睦邻点工作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高龄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社会组织引入专业社工提供专业化辅导和服务;社会组织要发挥核心志愿者的作用,利用信息化方式,通过上海志愿者网或社区志愿者服务网上的志愿服务记录系统,对志愿者、服务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服务信息,按照要求定期录入数据并及时更新,实现信息化管理;各区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上报志愿者名单。市局将继续实施市级配送项目,加强对老伙伴计划的指导和支持。

二、关于适老性改造

适老性改造项目经费2000万元,每户改造资金平均2万元,在各区上报需求的基础上,对项目分配及资金安排进行分解(见附件2)。各区可根据工作需要,向本区财政部门申请项目配套和补充资金。

今年适老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各区民政局、老龄办。各区要做好社会组织和相关单位参与实施适老性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要严格按照评估标准筛选受助家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根据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居住情况和老年人的特点,制定一户一方案改造计划;要指导社会组织做好相关志愿服务和活动;要加强项目流程、过程管理,开展项目验收等工作;各区于每月25日前向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其他要求

各区民政局、老龄办要严格执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依照规定设置资助标识,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要指导各社会组织根据福彩金使用规定,加强财务管理,明确资金用途。老伙伴计划和适老性改造项目完成后将统一安排审计。各区要根据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和不足,并于2019年1月31日前向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上报总结材料。

附件:

1.2018年老伙伴计划项目各区分配表及经费

2.2018年适老性住房改造项目区经费表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

2018年老伙伴计划项目各区分配表及经费

高龄老人数(人)

低龄志愿者(人)

经费额度(万元)

备注

浦东

41700

8340

750.6

黄浦

8000

1600

144

静安

17900

3580

322.2

徐汇

10000

2000

180

长宁

10000

2000

180

普陀

12900

2580

232.2

虹口

15000

3000

270

杨浦

12000

2400

216

宝山

8600

1720

154.8

闵行

14400

2880

259.2

嘉定

6000

1200

108

金山

10000

2000

180

松江

8000

1600

144

青浦

6000

1200

108

奉贤

8000

1600

144

崇明

11500

2300

207

合计

200000

40000

3600

附件2

2018年适老性住房改造项目区经费表

改造户数

金额(万元)

备注

浦东

250

500

黄浦

50

100

静安

20

40

徐汇

60

120

长宁

100

200

普陀

350

700

虹口

30

60

杨浦

50

100

金山

60

120

崇明

30

60

合计

1000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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