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计委关于延长《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1-04 09:17:08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计委关于延长《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有效期限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财政局、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沪财社〔2015〕124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现将其有效期限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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