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本市2017年度地方财政总决算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8-01-03 11:11:24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本市2017年度地方财政总决算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财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编制2017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通知》(财库〔2017〕196号)以及《财政部关于编报2017年度地方财政总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7〕206号)要求,为做好本市2017年度地方财政总决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格式

2017年度地方财政总决算报表,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补充资料等四个部分,共计24张表,数据金额采用万元制。财政总决算报表格式通过预算执行信息系统服务器(IP地址:10.128.46.15)布置下发,请于2018年1月8日后登录该服务器下载。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区财政局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决算01表)、《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总表》(决算10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总表》(决算16表)线上决算数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明细表》(决算04表)报送市财政局(含电子文件,下同);于2018年2月23日前,将本地区《2017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报送市财政局一份。决算会审后,应于5天内再报送经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的全套《2017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一份。

各区财政局除编报规定的决算报表外,还应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进行分析,并编写决算附注、决算说明及财政总决算编审工作总结,随同《2017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一起报送。

三、其他事项

(一)本市《2017年度财政总决算报表》电子文件报送采用新老系统同步上报的方法,即各区通过单机版预算执行信息系统(2.9)和网络版预算执行信息系统(3.0)两种渠道将电子文件同时上报市财政局。请各区确保两种渠道上报的数据完全一致。

(二)2017年度财政总决算相关报表资料同步在FTP上进行发布,路径为:/ftp_caizheng/ysbb/2017/下发各地文件/2017年财政总决算。

联系人:闵婕

联系电话:54679568*20133

上海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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