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11-16 14:49:41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科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科〔2017〕413号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促进科技资源有效集聚和开放共享,根据《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上海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办法》(沪科〔2014〕407号)(以下简称《信息报送办法》)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施信息报送的要求,我委将对2017年度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报送情况开展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根据《信息报送办法》规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下统称管理单位),以本市或区财政(包括基本建设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和部门预算经费)全额或者部分资金购置、建设的30万元(RMB)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报送情况开展检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请各管理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信息报送办法》要求,对本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施(购买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的数量和型号进行仔细梳理和汇总,于2017年12月15日前,登录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www.sgst.cn),完成仪器设施信息在线填报工作;并同时在线打印仪器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经单位法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于2017年12月20日前,均一式两份交至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2.现场督查。根据各大型仪器设施管理单位提交的仪器信息汇总表,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于2018年上半年对管理单位开展现场督查工作。

3.整改落实。根据管理单位报送的仪器信息汇总表和现场督察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并下达整改通知。管理单位根据督查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市科委。市科委将择时向社会发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朝晖张露璐

联系电话:54065068,23112518

电子邮件:zhwang@sgst.cn

传真:54065110

关于系统填报的问题请咨询: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12楼

附件: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管理单位信息填报汇总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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