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成立上海市食药监局推进食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食药监人〔2017〕165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食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各区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3号)精神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调整和完善我局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食品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进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改革领导小组
(一)组成名单
组长:杨劲松(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英(党组副书记)
张准民(副局长)
肖泽萍(副局长)
周群(总工程师)
许瑾(副局长)
徐徕(副局长)
陈尧水(副局长)
张予敏(副巡视员)
成员:林晓利、傅伟华、黎桑、翁思晔、张麟、王琳、巢强国、忻元庆、沈伟涛、张清、林峰、叶宝法、林森勇、郭术廷、黄虹、陈祖尧、马超黎、李洁、范之劲、赵燕君、陆峰、陈桂良、王彦、张鸣伟、沈若青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改革工作精神;负责本系统食品药品审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推进改革领导小组办事机构
推进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
(一)组成名单
主任:肖泽萍
副主任:傅伟华
成员:汤奥博、吴仁华、周灯学、吴季平、吴翊、李梦龙
各处室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联络改革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承担推进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食品药品审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方案,负责各项改革工作的布置、推进和督办。
三、改革工作小组
根据改革任务成立相应改革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具体牵头。根据任务要求,深入调查研究,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制定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提交推进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发现问题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一批本市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制度成果,全面提升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落实放管服要求的工作水平。
推进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若发生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人员自然递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