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8-10 09:40:49  评论()

文件名称:市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学位〔2017〕8号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关于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因工作变动等,现对第五届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组成人员作以下调整:

一、上海交通大学校长林忠钦同志兼任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委员,张杰同志不再兼任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委员。

二、同济大学校长钟志华同志兼任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委员,裴钢同志不再兼任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委员。

三、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李岩松同志兼任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委员,曹德明同志不再兼任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委员。

四、上海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吴松同志兼任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委员,胡寿根同志不再兼任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学位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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