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面覆盖在校学生、失业青年、在职青年 上海出台新政促进青年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04 14:37:43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全面覆盖在校学生、失业青年、在职青年 上海出台新政促进青年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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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是最具创造力的就业创业群体,更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中坚力量。为促进本市青年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提升青年群体的获得感,实现青年人发展与经济转型升级的“同步”和“双赢”,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和团市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据悉,文件于今年5月4日起实施,在青年节为青年朋友送上政策服务大礼包。

近年来,本市青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人数保持在较高比例,失业情况不断改善,过去五年间,本市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青年占比减少了38.6%,长期登记失业青年人数减少了39.9%。但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放缓对青年就业工作带来了新压力,新产业发展对青年劳动力供给提出了新要求,同时,青年人自身的择业观念也呈现出了新变化,部分青年的就业意愿有减弱趋势,而创新创业的青年群体在不断扩大。据调查,过去五年间,本市暂不就业的青年人数从9.5万增长到13万人,青年创业活动率从11.7%提高到12.4%。

《若干意见》是在上海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重要时期,应对新形势出台的一项综合性文件,着力于在稳住青年就业基本盘的同时,把促进更高质量就业作为长远目标,深入推进制度创新,加强政策措施的系统集成;把推进就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突破口,兼顾市场需求侧要求,进一步转变青年就业观念,提升青年群体的创造力和就业竞争力,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让青年有更加充分的就业机会,更加广阔的创业天地,更好地投身上海建设全球卓越城市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科创中心的伟大实践。

《若干意见》从培养就业创业观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拓展职业发展空间四个方面入手,积极打造政策服务支持链,面向在校学生、失业青年、在职青年,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其中,针对在校学生,重点通过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培养就业创业观念,帮助在校学生做好就业创业准备。针对失业青年,重点通过青年见习、职业训练营等措施,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帮扶青年实现就业。针对已经就业的青年,重点通过推广新型学徒制试点,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加强高层次青年人才的培养,调动全社会的力量为青年服务,形成政府带动引导、社会参与支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工作格局。

在具体推进措施上,将聚焦影响青年就业创业的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大力加强实体建设和机制建设。其中,在实体建设方面,着力打造一批职业训练营、一批高校创业指导站、一支就业创业导师队伍、一系列高质量的见习和孵化等基地。在机制建设方面,积极构建一个覆盖青年群体的综合信息库、一个立体式的青年就业服务网络、一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品牌、一系列青年劳动者技能提升平台。

相关稿件
  •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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