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关于建立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第九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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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4-19 08:07:43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上海市关于建立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第九批)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府办发〔2017〕2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府办发〔2017〕2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第九批)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第九批),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杨    峥 闵行区委副书记,上海市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第八批)总指挥、党委书记(继续留任)

副总指挥:史家明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元飞 上海市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第八批)副总指挥(继续留任)

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第九批)下设5个组,即干部人才组(办公室、监察室)、联络保障组、规划管理组、产业发展组、社会发展组。

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第九批)在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叶城、泽普、巴楚、莎车四县设分指挥部,由本市派出担任的四县援疆县委副书记任分指挥长,援疆副县长任副分指挥长。

第八批援疆干部返回后,其在上海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第八批)的职务自然免除。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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