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农委关于延长《关于切实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农委〔2016〕34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农委〔2016〕346号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切实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对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的要求,经评估,我委制定的《关于切实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2〕8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月15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