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7-08 10:21:01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政府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府办发〔2016〕2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府办发〔2016〕2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明确的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5日

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杨雄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发展和改革(物价)、财政、税务、监察、审计、编制、人口综合管理、统计、能源建设、口岸等工作。

赵雯副市长分管体育、旅游、知识产权、文史、参事、妇儿委等工作。

周波副市长分管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外资外贸、国资管理、金融、电力生产、安全生产等工作。

翁铁慧副市长分管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医保、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涉台事务、民族与宗教、侨务、档案等工作。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

时光辉副市长分管农业、人力资源、社保、民政、合作交流、区政、行政学院、人民武装等工作。联系工、青、妇群众团体和部队。

蒋卓庆副市长分管城乡建设和管理、住房、国土资源、水务、交通港口、绿化市容、城乡规划、民防、抗震等工作。

白少康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分管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联系市委政法委。

陈寅副市长分管外事、涉港澳事务、食品和药品监督、工商、质监、环保、信访、社会稳定、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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