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市消防委《关于转发公安部<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国资委综合﹝2016﹞14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国资委综合﹝2016﹞147号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市消防委《关于转发公安部<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委管单位:
近期,公安部印发了《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市消防委下发了《关于转发公安部<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消防委〔2016〕21号,见附件),部署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狠抓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整治、出租厂房场所整治等工作,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特别是在G20峰会、贸易部长会议、上海旅游节等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请各单位按文件要求,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在9月2日前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国资委。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转发公安部《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6月27日
联系人:韩伟姚莉
联系方式:2311698023115762
电子邮箱:aqsc@shgz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