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6-03-14 10:15:16  评论()

文件名称: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水务〔2016〕31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水务〔2016〕310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建委)、上海城投水务集团、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市供水、排水和水利工程协会:

2016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3月22日~28日是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根据水利部通知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情况,现将今年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情水情,大力宣传水务改革发展新成就、水务法治建设新成果,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爱水、护水、节水意识和水法治观念,为依法治水管水和水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起更好的社会舆论和法治环境。

二、宣传主题

联合国确定2016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就业”(WaterandJobs)。我国纪念2016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结合上海实际,确定今年上海纪念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三、主要活动安排

(一)举行上海市纪念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暨河道水环境治理现场推进会

时间为3月22日下午,由市水利处牵头会同闵行区水务局共同实施。

(二)开展“穿越上海”之“世界水日”城市公益定向赛活动

时间为3月22日上午,由局宣传处、团委牵头会同城投水务集团共同组织实施。

(三)开展《上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宣传培训活动

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市排水处牵头组织实施。

(四)开展节水宣传、老式水嘴改造和用水咨询等活动

时间为3月22日,由市供水处牵头组织实施。

(五)组织市民看排水和排水志愿者服务队进社区服务活动

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市排水处牵头组织实施。

(六)开展水务法制宣传、专项执法检查等系列活动

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执法总队牵头会同相关区县水务执法部门共同实施。

(七)开展水文知识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咨询活动

时间为3月22日,由市水文总站牵头组织实施。

(八)开展“保护母亲河,共护浦江源”爱堤护堤志愿小天使植树活动

时间为3月26日,由市堤防处会同局团委共同开展。

(九)组织开展首届“上水杯”行业健身跑活动

时间为3月22日,由市供水处会同城投原水公司共同开展。

(十)举办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纪念活动暨闵行河长制启动仪式

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闵行区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深化“爱水、节水、护水、亲水”“七彩课堂”项目三年行动

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奉贤区水务局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开展边界河湖联合巡查执法活动

时间为3月22日-28日,由青浦区水务局牵头组织,会同江苏、浙江等水务执法单位共同开展。

各区县水务局和各涉水企事业单位要围绕主题并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筹划、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纪念宣传和为民服务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要求,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国的高度,把开展社会性的纪念活动和依法治水作为加快水务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宣传群众,增进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意识的生动舞台。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分工加强领导、尽早制订活动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纪念活动质量和成效。

(二)周密部署、及时启动。针对纪念活动准备时间紧等特点,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发动,精心设置议题和议程,精心选择活动载体,精心组织现场活动,及时启动相关准备工作。要借助媒体、网站、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类宣传载体,扩大纪念活动声势,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宣传效果,为依法治水管水营造起更好的社会舆论和法治环境。

(三)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纪念活动周期长、内容多、社会影响大。各项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尽快进入情况,尽快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分阶段、分梯次、分层面地适时推进,协作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各项纪念活动有计划、有声势、有质量地组织实施。

各单位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小结和照片,请于3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局宣传处。

附件:2016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上海市水务局

2016年3月9日

附件

2016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

1.纪念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和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

2.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3.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生态之基

4.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5.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6.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维护河湖生态健康

7.深化水利改革,兴水利国惠民

8.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治水管水兴水护水

9.加强依法治水管水,推进水利依法行政

10.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助推民生水利发展

11.切实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12.加强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完善水利治理体制机制

13.践行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家园

14.依法治水,严格管水,科技兴水,保障国家水安全

15.加强河湖保护与管理,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16.科学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17.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8.开发水电清洁能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19.加强水土保持,建设秀美山川

20.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4.贯彻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25.贯彻执行《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

26.贯彻执行《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

27.贯彻执行《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

28.贯彻执行《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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