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7-31 17:32:44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市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文件编号:北京市政府令27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7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8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1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2016年8月24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维护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2000年3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9号令发布根据2003年8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31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6年4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70号令第二次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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