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工作人员态度蛮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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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本人在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五粮液,到货之后发现和商家宣传不符。买的时候标明2008年五粮液1000ml。到货之后发现是特供专用酒。网上查询发现,2011年2013年分别发布了禁止生产和销售带特供,专用等字样的酒。后投诉到工商部门。今天开发区工商来电,认为商家不属于虚假宣传,销售的特供字样的酒也没有问题。还多次讽刺本人。不愿意调节有必要讽刺消费者吗?本人网上投诉下放到开发区工商,工作人员没有找我要证据先找的商家。听信了商家一面之词。这首先就是程序不正确。讽刺消费者,不愿履行自身职责。法律法规也没有认真通读。现投诉办理本人投诉的工作人员。要求严肃处理。
处理单位:市工商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分局领导非常重视,根据领导批示,办公室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2017年4月1日分局工作人员与您联系,首先向您进行了道歉并说明调解情况及对投诉公司的处理意见,另外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帮助和教育。
感谢您对工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