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公司注册地址是否有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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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开办公司的注册地址有什么特殊要求吗?比如在村里民房可以注册公司吗?谢谢!
处理单位:市工商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加强业态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62号)文件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房屋应具备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地区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也可提交由乡镇政府出具的经营场所权属、用途、属合法建设的证明。
房屋实际用途原则应当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一致。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总体原则是“权属明确,用途一致”,住宅不能作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经营场所)。
如您还需咨询住所相关问题,可直接拨打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询电话11616611或持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向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