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限价房互换相关政策咨询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你好。请问限价房互换什么时候有政策?
处理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规定,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可上市出售,并按规定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变为商品房。
对于您提出的保障房互换问题,我们将积极研究搭建保障房交换服务平台,规范已购保障房的租赁管理等工作,为家庭职住平衡提供方便。
相关政策咨询问题,您也可以登录我委网站:www。bjjs。gov。cn查询,也欢迎您随时拨打我委24小时便民服务热线:59958811,我们愿竭诚为您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