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离职员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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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我在原单位已经离职,现买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是原公司是拒绝提取。请问怎样才能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能否直接为我办理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处理单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就您信中所述内容答复如下:
如单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单位经办人应该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单位拒绝办理的,您可通过缴存管理部督促单位办理。经管理部督促后依然不予办理的,经管理部审批后您可自行办理。
贷款购买一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购房合同复印件1份;
(5)公积金联名卡卡号;
(6)职工在北京市以外的省市购房,还需单位出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职工单位主体资格不存在的,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部门开具“职工异地购房证明”)、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7)填写《住房提取申请书》、《提取清册》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转入新单位不满一年均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咨询,请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