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第十二届常委会关于马玉萍等8名同志不再担任委员的决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18 09:06:40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市政协第十二届常委会关于马玉萍等8名同志不再担任委员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原标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马玉萍等8名同志不再担任委员的决定

(2017年1月17日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协商讨论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合建议书,决定予以接受。

经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由于任职年龄和个人等原因,同意马玉萍(女)、王孝东、王荔茹(女)、刘永富、吴玉华、吴世民、段桂青(女)、梅宁华等8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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