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咨询新办工作居住证的条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请问是停止新办工作居住证了么?什么时候重新开始审批?条件有什么变化?
处理范围: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您好!
您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目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没有停止办理。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的单位范围是: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的个人条件是:所学专业或岗位属于本市急需专业或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单位连续聘用满6个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根据人事工作权限,中央在京单位不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