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注册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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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本人药店注册执业药师,目前已经离职。药店未归还本人执业药师注册证,且声称执业药师注册证已经遗失,咨询,目前情况下,该如何办理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处理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咨询“注册执业药师”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本市行政区域内执业药师注册后,申请办理《执业药师注册证》注销业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
1.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4.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5.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
6.执业药师持有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
7.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如您需要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请您登录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执业药师——参考《执业药师注册证变更》,网址:http://www.bjda.gov.cn/bjfda/bsdt/135527/193129/index.html,具体事宜请咨询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中心,其电话是:83979419。特此回复。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