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慕平辞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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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16年1月1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慕平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慕平辞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