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士祥、陈刚、林克庆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人大  法律法规网 2017-05-30 20:57:54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士祥、陈刚、林克庆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2017年2月24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士祥、陈刚、林克庆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士祥、陈刚、林克庆辞去北京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