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北京]外地驾照更换北京驾照相关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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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来信内容:
您好!驾照为外地驾照,今年3月份到期,前几天去办理换证手续,办事员说我在2016年计分周期内,有六分累积,转北京驾照时扣分将被加倍,导致我的驾照扣留。建议我驾照到期,计分清零后再换证。请问:1、外地驾照转北京驾照扣分加倍吗?2、驾照到期一年内办理换证手续,是否需要回驾原籍办理?谢谢!
处理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电子邮件我局已收悉,现对您反映的相关问题给予答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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