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建设部--关于开展200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2002-08-23
实施时间:2002-08-23
根据《
一、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的甲、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均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年检,同时应对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的造价工程师进行年检。
二、年检工作自2002年9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受检期为2001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
四、各省级、部门资质管理机构应于10月15日前将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初审结果报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
五、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年检工作由省级资质管理机构自行安排,但最迟截止时间不得超过今年10月31日。
六、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年检应按照中介协下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年检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进行年检,具体考核办法由中价协另行下发。
七、年检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文字资料审查、核对同步进行的方式,具体考核办法由中价协另行下发。
八、年检工作结束后,对部分达到标准、且在执业中业绩突出、具有良好信誉的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各地区可按建设部74号部令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本地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发展和需要,本着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申请晋级报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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