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01年工效..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1-06 07:16:48  评论()

文件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01年工效..

文件编号:劳社厅函〔2002〕140号

发布时间:2002-03-25

实施时间:2002-03-2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2〕140号)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中海集团2000年工效挂钩清算报表和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请示》(中海人字〔2001〕50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和换算周转量复合挂钩办法。工资总额的60%与实现税利挂钩,40%与换算周转量挂钩。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税利基数为58595.7万元,换算周转量基数为38101195万换算吨公里,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13337.02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5。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进一步搞好企业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