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未办理财产所有权..
文件编号:工商企字[2000]第106号
发布时间:2000-05-26
实施时间:2000-05-26
所有权转移手续的行为如何认定和处罚问题的答复
你局《关于对非公司企业法人未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的行为如何认定和处罚的请示》(京工商文字〔2000〕52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对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注册时,出资人以实物出资,开业后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行为,应当按照《
二000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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