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劳社部发[1999]25号
发布时间:1999-08-03
实施时间:1999-08-03
保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25号)
为了做好《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
废止的劳动和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目录
┏━━━━━━━━━━━━━━━━━━━━━━━━━━━━━━━━━━┓
┃社会保险(综合类)┃
┠─┬────────┬──────┬───────┬────────┨
┃序│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日期│废止理由┃
┃号││││┃
┠─┼────────┼──────┼───────┼────────┨
┃│劳动部、内务部、│(64)中劳薪字│1964年6月2日│适用期已过┃
┃1│财政部、全国总工│231号││┃
┃│会关于国营、公私│(64)财工制王││┃
┃│合营企业、事业单│687号││┃
┃│位撤销或转为集体│(64)内优字││┃
┃│所有制以后遗留下│103号││┃
┃│来的若干劳动保险│(64)会通字30││┃
┃│待遇由谁继续发给│号││┃
┃│问题的通知│││┃
┠─┼────────┼──────┼───────┼────────┨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
┃2│临时工劳动保险待│(79)劳总险字│1979年9月1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遇问题的复函│9号││┃
┠─┼────────┼──────┼───────┼────────┨
┃│劳动人事部关于退│劳人险[1987]│1987年4月24日│适用期已过┃
┃3│休养老基金和职工│4号││┃
┃│待业保险基金管理│││┃
┃│问题的通知│││┃
┠─┼────────┼──────┼───────┼────────┨
┃│劳动人事部关于银│劳人培[1987]│1987年5月11日│适用期已过┃
┃4│行、保险系统职工│14号││┃
┃│待业保险基金缴纳│││┃
┃│和合同制工人养老│││┃
┃│金统筹问题的复函│││┃
┠─┼────────┼──────┼───────┼────────┨
┃5│劳动部关于社会保│劳险字[1989]│1989年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
┃│险管理体制问题的│14号││于印发劳动和社会┃
┃│复函│││保障部职能配置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的通知》(国┃
┃││││办发[1998]50号)┃
┃││││已有新的规定┃
┠─┼────────┼──────┼───────┼────────┨
┃│劳动部关于解决江│劳险字[1989]│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
┃6│苏省部分地区社会│20号││于印发劳动和社会┃
┃│保险工作管理体制│││保障部职能配置内┃
┃│问题的函│││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的通知》(国┃
┃││││办发[1998]50号)┃
┃││││已有新的规定┃
┠─┼────────┼──────┼───────┼────────┨
┃│劳动部转发中央、│劳险字[1989]│1989年9月27日│《国务院关于企业┃
┃7│国务院关于社会保│21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险工作的指示、规│││制度改革的决定》┃
┃│定的通知│││国发[1991]33号文┃
┃││││)等文件已有新规┃
┃││││定┃
┠─┼────────┼──────┼───────┼────────┨
┃│劳动部关于试行《│劳部发[1993]│1993年5月18日│已被《关于印发<┃
┃8│
┃│》的通知│││制度>的通知》(┃
┃││││财会字[1999]20号┃
┃││││)取代┃
┠─┼────────┼──────┼───────┼────────┨
┃9│劳动部关于颁发《│劳部发[1993]│1993年10月20日│已被《关于印发<┃
┃│社会保险财务制度│278号││社会保险基金财务┃
┃│(试行)》的通知│││制度>的通知》(┃
┃││││财会字[1999]60号┃
┃││││)取代┃
┠─┼────────┼──────┼───────┼────────┨
┃│劳动部对《关于劳│劳部发[1994]│1994年6月21日│财政部、劳动部、┃
┃10│动保险管理服务费│264号││中国人民银行、国┃
┃│是否转交“财政专│││家税务总局在关于┃
┃│户”进行管理的请│││印发《企业职工基┃
┃│示》的复函│││本养老保险基金实┃
┃││││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社字[1998]6┃
┃││││号)中已有新规定┃
┠─┼────────┼──────┼───────┼────────┨
┃│劳动部关于保持社│劳部发[1994]│1996年8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
┃11│会保险管理体制稳│319号││于印发劳动和社会┃
┃│定的通知│││保障部职能配置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的通知》(国┃
┃││││办发[1998]50号)┃
┃││││已有新的规定┃
┠─┼────────┼──────┼───────┼────────┨
┃│劳动部对辽宁省劳│劳部发[1996]│1996年4月2日│财政部、劳动部、┃
┃12│动厅《关于社会保│110号││中国人民银行、国┃
┃│险基金不宜纳入财│││家税务总局在关于┃
┃│政第二预算管理的│││印发《企业职工基┃
┃│请示》的复函│││本养老保险基金实┃
┃││││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社字[1998]6┃
┃││││号)中已有新规定┃
┠─┴────────┴──────┴───────┴────────┨
┃养老保险┃
┠─┬────────┬──────┬───────┬────────┨
┃│劳动部、国务院人│(58)中劳配字│1958年5月12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1│事局、内务部关于│第156号││┃
┃│复工复职的退伍军│(58)国人办发││┃
┃│人在现役期间的军│字第545号││┃
┃│龄应当计算为连续│(58)内优字第││┃
┃│工龄的通知│242号││┃
┠─┼────────┼──────┼───────┼────────┨
┃│劳动局工资局关于│(59)中劳薪字│1959年9月2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2│复退军人和企业改│第108号││┃
┃│组合并原有工人的│││┃
┃│工龄计算问题的复│││┃
┃│函│││┃
┠─┼────────┼──────┼───────┼────────┨
┃3│内务部政府机关人│(61)内人工字│1961年10月9日│适用期已过┃
┃│事局关于工作人员│第55号││┃
┃│经批准入学学习能│││┃
┃│否计算工作年限的│││┃
┃│复函│││┃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62)中劳薪字│1962年3月17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4│于泥木工人连续工│第23号││┃
┃│龄的计算问题│││┃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2)中劳薪字│1962年4月17日│适用期已过┃
┃5│原在供销社工作的│第52号││┃
┃│职工转到国营农场│││┃
┃│工作后的工龄计算│││┃
┃│问题给黑龙江省劳│││┃
┃│动局的复函│││┃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62)中劳薪字│1962年6月24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6│于大专学校调干生│第115号││┃
┃│工龄计算问题│││┃
┠─┼────────┼──────┼───────┼────────┨
┃│劳动部关于已经享│(62)中劳薪字│1962年7月17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7│受过一次性退休待│第138号││┃
┃│遇后又参加工作的│││┃
┃│人员的工龄计算问│││┃
┃│题的复函│││┃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2)中劳薪字│1962年7月24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8│原手工业生产合作│第150号││┃
┃│社职工连续工龄的│││┃
┃│计算问题的复函│││┃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2)中劳薪字│1962年9月3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9│生产自救工人的工│226号││┃
┃│龄计算问题给安徽│││┃
┃│省劳动局的复函│││┃
┠─┼────────┼──────┼───────┼────────┨
┃│内务部关于家庭生│(62)内发字│1962年10月10日│已被《民政部关于┃
┃10│活无依靠的退职老│23号││精简退职老职工救┃
┃│、弱、残职工救济│││济问题的复函》(┃
┃│工作中若干问题的│││民发工[1980]11号┃
┃│解答│││)取代┃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62)中劳薪字│1962年10月13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11│于调干生的解释及│第292号││┃
┃│工龄计算问题│││┃
┠─┼────────┼──────┼───────┼────────┨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62)中劳薪字│1962年10月15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12│于调干学习毕业后│286号││┃
┃│不服从分配的工龄│││┃
┃│计算问题│││┃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2)中劳薪字│1962年11月3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13│调干学习期间的工│第318号││┃
┃│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
┃│内务部关于荣校学│(62)内优字第│1962年11月10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14│员办理复员手续后│203号││┃
┃│留校学习期间是否│││┃
┃│计算工龄问题│││┃
┠─┼────────┼──────┼───────┼────────┨
┃│劳动部、全国总工│(62)中劳薪字│1962年11月30日│适用期已过┃
┃15│会复关于煤矿井下│第339号││┃
┃│工人自动离职或者│(62)会字第69││┃
┃│请假逾期未归而后│号││┃
┃│又返回原单位工作│││┃
┃│的工龄计算问题│││┃
┠─┼────────┼──────┼───────┼────────┨
┃│劳动部工资局、全│(63)中劳薪字│1963年6月7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16│总生活办公室关于│第179号││┃
┃│码头装卸工人的连│(63)生活字第││┃
┃│续工龄计算问题的│435号││┃
┃│复函│││┃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3)中劳薪便│1963年7月21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17│季节工转为正式工│字第185号││┃
┃│以后连续工龄的计│││┃
┃│算问题│││┃
┠─┼────────┼──────┼───────┼────────┨
┃│内务部关于由企业│(63)内人工字│1963年8月7日│适用期已过┃
┃18│调到国家机关、事│第132号││┃
┃│业单位的工作年限│││┃
┃│计算问题的复函│││┃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3)中劳薪字│1963年8月12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19│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第269号││┃
┃│的社员转入全民所│││┃
┃│有制单位后如何计│││┃
┃│算连续工龄问题给│││┃
┃│武汉市总工会的复│││┃
┃│函│││┃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3)中劳薪便│1963年8月27日│适用期已过┃
┃20│民间剧团的演员和│字第233号││┃
┃│工作人员转入国营│││┃
┃│企业后的工龄计算│││┃
┃│问题│││┃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3)中劳薪便│1963年12月30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21│原在集体所有制单│字第491号││┃
┃│位工作的职工或社│││┃
┃│员连续工龄计算问│││┃
┃│题的复函│││┃
┠─┼────────┼──────┼───────┼────────┨
┃│内务部关于在革命│(64)内人工第│1964年2月8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22│根据地洪山公学等│37号││┃
┃│学校学习的时间是│││┃
┃│否计算工作年限问│││┃
┃│题的复函│││┃
┠─┼────────┼──────┼───────┼────────┨
┃│内务部、财政部关│(64)内城字│1964年3月6日│适用期已过┃
┃23│于解决企业职工退│30号││┃
┃│休后生活困难经费│(64)财文王字││┃
┃│问题的通知│156号││┃
┠─┼────────┼──────┼───────┼────────┨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64)内人工字│1964年7月16日│适用期已过┃
┃24│员参加工作时间计│129号││┃
┃│算问题的复函│││┃
┠─┼────────┼──────┼───────┼────────┨
┃│内务部关于解放前│(64)内人工字│1964年8月17日│适用期已过┃
┃25│脱离革命队伍,解│第155号││┃
┃│放后又参加工作的│││┃
┃│工龄计算问题的复│││┃
┃│函│││┃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4)中劳薪字│1964年8月20日│适用期已过┃
┃26│街道工业中的工作│第342号││┃
┃│人员工龄计算问题│││┃
┃│的复函│││┃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4)中劳薪字│1964年8月20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27│临时工被录用为长│第344号││┃
┃│期工后的工龄计算│││┃
┃│问题的复函│││┃
┠─┼────────┼──────┼───────┼────────┨
┃│内务部关于农村基│(64)内人工字│1964年8月21日│适用期已过┃
┃28│层信用社工作人员│第162号││┃
┃│调到机关、企业、│││┃
┃│事业单位后工作年│││┃
┃│限计算问题的复函│││┃
┠─┼────────┼──────┼───────┼────────┨
┃│内务部关于暂列编│(64)内人工字│1964年9月3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29│外的老弱残人员在│174号││┃
┃│暂列编外期间是否│││┃
┃│计算工作年限问题│││┃
┃│的复函│││┃
┠─┼────────┼──────┼───────┼────────┨
┃│内务部关于从集体│(64)内人工字│1964年9月18日│适用期已过┃
┃30│所有制单位调到国│第180号││┃
┃│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工龄计│││┃
┃│算问题的复函│││┃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4)中劳薪字│1964年11月27日│适用期已过┃
┃31│因所在私营企业单│第522号││┃
┃│位歇业而离职的职│││┃
┃│工连续工龄如何计│││┃
┃│算问题的复函│││┃
┠─┼────────┼──────┼───────┼────────┨
┃│内务部关于手工业│(64)内人工字│1964年12月11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32│合作工厂和手工业│第36号││┃
┃│合作社职工提拔为│││┃
┃│国家干部后的工龄│││┃
┃│计算问题的复函│││┃
┠─┼────────┼──────┼───────┼────────┨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64)内人工字│1964年12月28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33│事局关于退职人员│第258号││┃
┃│、复员军人参加工│││┃
┃│作后工作年限计算│││┃
┃│问题的复函│││┃
┠─┼────────┼──────┼───────┼────────┨
┃│劳动部办公厅印发│(65)中劳办访│1965年2月15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34│“关于处理安置和│字第42号││┃
┃│精简遗留问题的若│││┃
┃│干政策界限”的函│││┃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5)中劳薪字│1965年4月4日│适用期已过┃
┃35│演员学习期间工龄│第81号││┃
┃│计算问题的复函│││┃
┠─┼────────┼──────┼───────┼────────┨
┃│内务部关于新生公│(65)内人工字│1965年4月21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36│学学习期间是否计│第66号││┃
┃│算工作年限问题的│││┃
┃│复函│││┃
┠─┼────────┼──────┼───────┼────────┨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65)内人工字│1965年5月7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37│事局关于工作人员│第73号││┃
┃│原在手工业合作社│││┃
┃│工作的时间能否计│││┃
┃│算连续工龄问题的│││┃
┃│复函│││┃
┠─┼────────┼──────┼───────┼────────┨
┃│内务部关于精简退│(65)内发字│1965年9月9日│已被《民政部关于┃
┃38│职的老职工生活困│18号││精简退职老职工救┃
┃│难救济工作中若干│││济问题的复函》(┃
┃│问题的解答│││民发工[1980]11号┃
┃││││)取代┃
┠─┼────────┼──────┼───────┼────────┨
┃│内务部关于印发《│(65)内发字│1965年10月30日│适用期已过┃
┃39│精简退职职工救济│22号││┃
┃│工作座谈会纪要》│││┃
┃│的通知│││┃
┠─┼────────┼──────┼───────┼────────┨
┃│内务部办公厅有关│(65)内城字第│1965年12月23日│已被《民政部关于┃
┃40│退职老职工救济工│148号││精简退职老职工救┃
┃│作中的几个问题的│││济问题的复函》(┃
┃│答复│││民发工[1980]11号┃
┃││││)取代┃
┠─┼────────┼──────┼───────┼────────┨
┃│内务部办公厅一九│(66)内城字│1966年4月1日│已被《民政部关于┃
┃41│六五年六月九日以│第41号││精简退职老职工救┃
┃│后新处理的退职老│││济问题的复函》(┃
┃│职工如何救济的函│││民发工[1980]11号┃
┃││││)取代┃
┠─┼────────┼──────┼───────┼────────┨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67)中劳薪字│1967年8月12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42│半工半读的时间可│第94号││┃
┃│否计算工龄问题的│││┃
┃│复函│││┃
┠─┼────────┼──────┼───────┼────────┨
┃│国家计委劳动局关│(72)计劳业字│1972年8月16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43│于技工、半工半读│43号││┃
┃│等学校学员工作年│││┃
┃│限计算问题的函│││┃
┠─┼────────┼──────┼───────┼────────┨
┃│国家计委劳动局关│(73)计劳业字│1973年1月20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44│于轮换工的工龄计│7号││┃
┃│算问题的复函│││┃
┠─┼────────┼──────┼───────┼────────┨
┃│国家劳动总局办公│(80)劳险便字│1980年7月19日│调整对象发生变化┃
┃45│室关于“亦工亦农│41号││┃
┃│”工人被招工、顶│││┃
┃│替后工龄计算问题│││┃
┃│的复函│││┃
┠─┼────────┼──────┼───────┼────────┨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82)劳险便字│1982年3月3日│继续执行《国家计┃
┃46│福利司关于高等学│9号││委劳动局关于延期┃
┃│校、中专和技工学│││毕业的技工学校、┃
┃│校学生延期毕业和│││半工半读学校、技┃
┃│毕业后延期分配期│││工训练班的学员工┃
┃│间是否计算工龄问│││作年限如何计算问┃
┃│题的复函│││题的意见》((72)┃
┃││││劳计业字85号)┃
┠─┼────────┼──────┼───────┼────────┨
┃│劳动人事部关于民│劳人险函│1982年10月6日│《教育部关于民办┃
┃47│办教师工龄计算问│(1982)24号││教师工龄计算问题┃
┃│题给云南省劳动局│││的答复意见》(┃
┃│的复函│││(80)教计字267号┃
┃││││)已有规定┃
┠─┼────────┼──────┼───────┼────────┨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劳人险局│1983年4月19日│《劳动人事部关于┃
┃48│利局关于农民技术│[1983]17号││农民技术员考入农┃
┃│员工龄计算问题给│││业院校毕业分配后┃
┃│农牧渔业部人事司│││做农业技术干部的┃
┃│的答复│││工龄计算问题的复┃
┃││││函》(劳人险[198┃
┃││││6]7号)中已有新┃
┃││││的规定┃
┠─┼────────┼──────┼───────┼────────┨
┃│劳动人事部关于归│劳人险[1985]│1985年7月13日│全国总工会、劳动┃
┃49│侨职工工龄计算问│3号││部、中侨委《关于┃
┃│题的意见│││归国华侨职工加入┃
┃││││工会及工龄计算问┃
┃││││题》((62)会字第┃
┃││││23号)等文件中已┃
┃││││有规定┃
┠─┼────────┼──────┼───────┼────────┨
┃│劳动人事部关于国│劳人险[1985]│1985年12月28日│按《国务院关于建┃
┃50│营企业离休退休职│15号││立统一的企业职工┃
┃│工死亡后,其生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所领取的生活补助│││的决定》(国发┃
┃│费如何发给的通知│││[1997]26号)的有┃
┃││││关规定执行┃
┠─┼────────┼──────┼───────┼────────┨
┃│劳动部关于退休养劳险字[1989]1989年4月28日│财政部、劳动部、┃
┃51│老基金收取办法等│10号││中国人民银行、国┃
┃│问题的复函│││家税务总局《关于┃
┃││││印发<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实┃
┃││││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社字[1998]┃
┃││││6号)已有新的规┃
┃││││定┃
┠─┼────────┼──────┼───────┼────────┨
┃│劳动部关于在养老│劳险字[1989]│1989年8月24日│《国务院关于建立┃
┃52│保险制度改革中应│17号││统一的企业职工基┃
┃│注意的问题的通知│││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决定》(国发[199┃
┃││││7]26号)已有新的┃
┃││││规定┃
┠─┼────────┼──────┼───────┼────────┨
┃│劳动部关于填报国│劳险字[1989]│1989年8月24日│劳动保障部办公厅┃
┃53│营企业职工退休养│18号││《关于印发社会保┃
┃│老基金统计表的补│││险统计报表制度的┃
┃│充通知│││通知》(劳社厅发┃
┃││││[1999]2号)已有┃
┃││││新的规定┃
┠─┼────────┼──────┼───────┼────────┨
┃│劳动部关于劳动合│劳险司函字│1989年9月30日│按《国务院关于建┃
┃54│同制职工退休问题│[1989]19号││立统一的企业职工┃
┃│的答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的决定》(国发┃
┃││││[1997]26号)的有┃
┃││││关规定执行┃
┠─┼────────┼──────┼───────┼────────┨
┃│劳动办公厅关于退│劳办险字│1990年1月26日│《劳动部办公厅关┃
┃55│休职工下落不明期│[1990]1号││于退休职工下落不┃
┃│间待遇问题的批复│││明期间应从何时停┃
┃││││发退休待遇问题的┃
┃││││复函》(劳办发┃
┃││││[1993]162号)已┃
┃│││有新的规定┃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办险函字│1990年4月12日│1997年7月16日《┃
┃56│集体所有制企业职│[1990]5号││国务院关于建立统┃
┃│工退休费用社会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
┃│筹工作管理问题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决┃
┃│复函│││定》(国发[1997]┃
┃││││26号)已有新的规┃
┃││││定┃
┠─┼────────┼──────┼───────┼────────┨
┃│劳动部关于职工退│劳险字[1990]│1990年6月19日│财政部、劳动部、┃
┃57│休养老保险基金必│14号││中国人民银行、国┃
┃│须专款专用问题的│││家税务总局《关于┃
┃│函│││印发<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实┃
┃││││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社字[1998]┃
┃││││6号)已有新的规┃
┃││││定┃
┠─┼────────┼──────┼───────┼────────┨
┃│劳动部关于加强养│劳险字[1990]│1990年10月18日│已被《社会保险保┃
┃58│老保险基金的征缴│20号││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和管理工作的通知│││》(1999年国务院┃
┃││││第259号令)取代┃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办险字│1991年7月22日│财政部、劳动部、┃
┃59│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991]10号││中国人民银行、国┃
┃│基金和管理服务费│││家税务总局《关于┃
┃│不计处“两金”的│││印发<企业职工基┃
┃│通知│││本保险基金实行收┃
┃││││支两条线管理暂行┃
┃││││规定>的通知》(┃
┃││││财社字[1998]6号┃
┃││││)已有新的规定┃
┠─┼────────┼──────┼───────┼────────┨
┃│劳动部关于认真贯│劳险字[1991]│1991年8月29日│按《国务院关于建┃
┃60│彻国务院决定积极│11号││立统一的企业职工┃
┃│搞好城镇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决定》(国发┃
┃│的通知│││[1997]26号)的规┃
┃││││定执行┃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办险字│1991年9月23日│按《劳动部关于印┃
┃6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1991]14号││发<关于建立企业┃
┃│费和个人储蓄养老│││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保险费是否征税问│││的意见>的通知》┃
┃│题的复函│││(劳部发[1995]┃
┃││││464号)的规定执┃
┃││││行┃
┠─┼────────┼──────┼───────┼────────┨
┃│劳动部、商业部关│劳险字[1991]│1991年10月9日│《国务院关于建立┃
┃62│于集体商业企业职│15号││统一的企业职工基┃
┃│工参加退休费用社│││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会统筹问题的通知│││决定》(国发[199┃
┃││││7]26号)的规定执┃
┃││││行┃
┠─┼────────┼──────┼───────┼────────┨
┃│劳动部对浙江省劳│劳险字[1991]│1991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实行┃
┃63│动厅《关于人民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险公司系统职工参│││保险省级统筹和行┃
┃│加地方退休费用统│││业统筹移交地方管┃
┃│筹的请示》的复函│││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1998]28┃
┃││││号)已对此问题作┃
┃││││了规定┃
┠─┼────────┼──────┼───────┼────────┨
┃│劳动部关于落实养│劳险字[1991]│1991年12月19日│已被财政部、劳动┃
┃64│老保险基金管理措│24号││部、中国人民银行┃
┃│施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暂┃
┃││││行规定的通知》(┃
┃││││财社字[1998]6号┃
┃││││)取代┃
┠─┼────────┼──────┼───────┼────────┨
┃│劳动部办公厅对《│劳办力字│1992年4月21日│所依据的《关于扩┃
┃65│关于扩大试行全员│[1992]20号││大试行全员劳动合┃
┃│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制的通知》已于┃
┃│》中“提前退休”│││1994年废止┃
┃│问题解释的函│││┃
┠─┼────────┼──────┼───────┼────────┨
┃│劳动部关于全民所│劳险字[1992]│1992年5月19日│《国务院关于实行┃
┃66│有制企业职工实行│12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保险省级统筹和行┃
┃│省级统筹的意见的│││业统筹移交地方管┃
┃│通知│││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1998]28┃
┃││││号)已有新的规定┃
┠─┼────────┼──────┼───────┼────────┨
┃│劳动部、财政部关│劳险字[1992]│1992年6月13日│按劳部发[1995]┃
┃67│于贯彻《国务院关│15号││325号、劳部发[19┃
┃│于企业离退休人员│││96]346号、劳部发┃
┃│增加离退休金的通│││[1997]226号等文┃
┃│知》中有关具体问│││件执行┃
┃│题的通知│││┃
┠─┼────────┼──────┼───────┼────────┨
┃│劳动部关于报送企│劳险字[1992]│1992年7月1日│适用期已过┃
┃68│业职工实行个人缴│18号││┃
┃│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相应调整工资所需│││┃
┃│工资额指标的通知│││┃
┠─┼────────┼──────┼───────┼────────┨
┃│劳动部关于严格按│劳险字[1993]│1993年2月17日│按《劳动和社会保┃
┃69│规定办理职工退休│3号││障部关于制止和纠┃
┃│的通知│││正违反国家规定办┃
┃││││理企业职工提前退┃
┃││││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9]┃
┃││││8号)执行┃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办发[1993]│1993年4月17日│按《劳动和社会保┃
┃70│核定职工退休年龄│8号││障部关于制止和纠┃
┃│问题的复函│││正违反国家规定办┃
┃││││理企业职工提前退┃
┃││││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9]┃
┃││││8号)执行┃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办发[1993]│1993年6月25日│按《劳动和社会保┃
┃71│办理职工退休手续│67号││障部关于制止和纠┃
┃│时认定出生日期问│││正违反国家规定办┃
┃│题的复函│││理企业职工提前退┃
┃││││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9]┃
┃││││8号)执行┃
┠─┼────────┼──────┼───────┼────────┨
┃│劳动部关于基本养│劳部发[1993]│1993年10月19日│《国务院关于建立┃
┃72│老金计发办法改革│275号││统一的企业职工基┃
┃│试点工作的通知│││本养老保险的制度┃
┃││││的决定》(国发┃
┃││││[1997]26号)已有┃
┃││││新的规定┃
┠─┼────────┼──────┼───────┼────────┨
┃│劳动部关于基本养│劳部发[1994]│1994年3月8日│《国务院关于建立┃
┃73│老金计发办法改革│123号││统一的企业职工基┃
┃│试点工作的补充通│││本养老保险的制度┃
┃│知│││的决定》(国发┃
┃││││[1997]26号)已有┃
┃││││新的规定┃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办发[1994]│1994年5月26日│劳动部关于印发《┃
┃74│企业全员劳动合同│16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
┃│制职工退休退职问│││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题的复函│││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的通知(劳部┃
┃││││发[1995]309号)┃
┃││││已有新的规定┃
┠─┼────────┼──────┼───────┼────────┨
┃│劳动部关于企业缴│劳部发[1994]│1994年12月21日│财政部、劳动部、┃
┃75│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17号││中国人民银行、国┃
┃│仍由银行代扣的紧│││家税务总局在关于┃
┃│急通知│││印发《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基金实行收┃
┃││││支两条线管理暂行┃
┃││││规定》的通知(财┃
┃││││社字[1998]6号)┃
┃││││已有明确规定┃
┠─┼────────┼──────┼───────┼────────┨
┃│劳动部关于印发《│劳部发[1995]│1995年5月1日│按《国务院关于建┃
┃76│关于贯彻<国务院│207号││立统一的企业职工┃
┃│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
┃│的通知>的实施意│││[1997]26号)执行┃
┃│见》的通知│││┃
┠─┼────────┼──────┼───────┼────────┨
┃│关于印发《基本养│劳部发[1995]│1995年5月26日│《劳动保障部关于┃
┃77│老保险覆盖计划》│240号││贯彻两个条例扩大┃
┃│的通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加强基金征缴工作┃
┃││││的通知》(劳社部┃
┃││││发[1999]10号)已┃
┃││││有新的规定┃
┠─┼────────┼──────┼───────┼────────┨
┃│劳动部关于养老保│劳部发[1995]│1995年8月28│财政部、劳动部、┃
┃78│险基金不能纳入财│332号││中国人民银行、国┃
┃│政专户管理问题的│││家税务总局在关于┃
┃│通知│││印发《企业职工基┃
┃││││本养老基金实行收┃
┃││││支两条线条管理暂┃
┃││││行规定》的通知┃
┃││││(财社字[1998]┃
┃││││6号)已有新的规┃
┃││││定┃
┠─┼────────┼──────┼───────┼────────┨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劳部发[1996]│1996年3月13日│已被劳动部《关于┃
┃79│工基本养老保险基│78号││印发<企业职工基┃
┃│金转移问题的通知│││本养老保险个人帐┃
┃││││户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劳办发┃
┃││││[1997]116号)取┃
┃││││代┃
┠─┼────────┼──────┼───────┼────────┨
┃│关于对《水利行业│劳部发[1996]│1996年4月12日│已被《国务院关于┃
┃80│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20号││实行企业职工基本┃
┃│改革实施方案》批│││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复│││和行业统筹移交地┃
┃││││方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发[199┃
┃││││8]28号)取代┃
┠─┼────────┼──────┼───────┼────────┨
┃│关于对《深化石油│劳部发[1996]│1996年4月12日│已被《国务院关于┃
┃81│系统职工养老保险│121号││实行企业职工基本┃
┃│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的批复│││和行业统筹移交地┃
┃││││方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发[199┃
┃││││8]28号)取代┃
┠─┼────────┼──────┼───────┼────────┨
┃│关于对《交通系统│劳部发[1996]│1996年7月26日│已被《国务院关于┃
┃82│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38号││实行企业职工基本┃
┃│改革试点方案》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批复│││和行业统筹移交地┃
┃││││方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发[199┃
┃││││8]28号)取代┃
┠─┼────────┼──────┼───────┼────────┨
┃│关于对《煤炭企业│劳部发[1996]│1996年8月2日│已被《国务院关于┃
┃83│职工养老保险制度│246号││实行企业职工基本┃
┃│改革试行方案》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批复│││和行业统筹移交地┃
┃││││方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发[199┃
┃││││8]28号)取代┃
┠─┼────────┼──────┼───────┼────────┨
┃│劳动部关于不得实│劳部发[1996]│1996年10月24日│已被《国务院关于┃
┃84│行养老保险省级行│343号││实行企业职工基本┃
┃│业统筹的通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和行业统筹移交地┃
┃││││方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发[199┃
┃││││8]28号)取代┃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办发[1997]│1997年8月8日│按《劳动和社会保┃
┃8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74号││障部关于制止和纠┃
┃│问题的复函│││正违反国家规定办┃
┃││││理企业职工提前退┃
┃││││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
┃││││9]8号)执行┃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发明电│1998年6月25日│按《劳动和社会保┃
┃86│关于不得违反国家│[1998]5号││障部关于制止和纠┃
┃│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正违反国家规定办┃
┃│提前退休的紧急通│││理企业职工提前退┃
┃│知│││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
┃││││9]8号)执行┃
┗━┷━━━━━━━━┷━━━━━━┷━━━━━━━┷━━━━━━━━┛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