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
文件编号:保监发[1999]43号
发布时间:1999-03-22
实施时间:1999-03-22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死亡保险金额总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签发的保单均应按此规定执行;已签发的保单继续履行其保险责任,直到保险合同终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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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死亡..
文件编号:保监发[1999]43号
发布时间:1999-03-22
实施时间:199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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