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有关问题的批复
文件编号:法释[1999]1号
发布时间:1999-01-15
实施时间:1999-01-15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有关问题的批复
(1998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31次会议通过法释〔199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我院《
根据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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