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8]230号
发布时间:1998-12-30
实施时间:1998-12-30
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经济适用住房是供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的优惠商品房,按现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政策规定,属“城乡个人住宅”建设零税率项目。现明确“凡经税务机关审核确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不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建设投资,一律按零税率项目对待。如建成后未按规定销售,转为非个人购买自住的,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征税,由售房单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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