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厉查处制售..
文件编号:国药管市[1998]177号
发布时间:1998-12-24
实施时间:1998-12-24
关于严厉查处制售假药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查处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是国务院赋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多年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专项治理,使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受到了一定遏制。但由于各种原因,假劣药品仍然屡禁不止,个别地方甚至还相当严重,制售假劣药品的案件时有发生。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继1998年4月、9日查获两起地下制售假药大案后,又于1998年10月29日查药了黄运财、张蔚南等人地下制售假药特大案件,查获制售假药窝点三处。现场查获假药标示意大利(Instituto
Biochimicopirris.r.l.MilanoItaly)产注射用“菌必治”(Rose’lphin)、标示韩国(Cheil
Foods&ChemicalsInc.Pharmaceuti-
calDivision)产“菌必治”(SterileCeftriax-
oneSodium)、标示英咪意大药厂制造,海口市医药总公司总代理的“菌必灭”〔Cefomic(Cefotaxime头孢氨噻肟〕等7个国家和地区、13种假药(见附件)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物品、药品标识物和4台包装机器等工具,共近50吨,案值近千万元。
现查明,该制售假药窝点早在1996年即开始生产上述名称的假药,且数额巨大。这些假药除在海南省销售外,还大量销往南昌、石家庄、合肥、西安、广州、佛山、汕头等地,扩散广,危害大。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附件:查获假药标示品种目录(略)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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