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兽药广告审查办..
文件编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
发布时间:1998-12-22
实施时间:1998-12-22
局长王众孚
部长陈耀邦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十四条改为“经审查批准的兽药广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广告审查机关应当收回《兽药广告审查表》,其广告审查批准号作废:
……。”
第十五条改为“广告审查批准号作废后,兽药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将有关材料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备查。”
第十一条改为“经审查批准的农药广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广告审查机关收回《农药广告审查表》,其广告审查批准文号作废:
……。”
第十二条改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作废后,农药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将有关材料送同级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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