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境内企业应付费用扣缴外国企业预提..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8]757号
发布时间:1998-12-09
实施时间:1998-12-09
扣缴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近期,一些地区税务机关在涉外税收检查中发现,我国境内一些企、事业单位或部门(以下简称国内支付单位),对按合同规定应在本期支付给外国企业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费用,已计入本期企业的成本、费用,但由于种种原因,未实际支付上述款项。现对此种情况下,国内支付单位是否按照税法规定代扣外国企业预提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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