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培训学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8]749号
发布时间:1998-12-09
实施时间:1998-12-09
你局《关于江西赣北培训学校征免营业税问题的请示》(赣地税发〔1998〕224号)收悉。关于培训学校提供的教育劳务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你省赣北培训学校虽然提供了教育劳务,但没有资格给学员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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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培训学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8]749号
发布时间:1998-12-09
实施时间:199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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