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0-13 07:33:21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税发[1997]164号

发布时间:1997-10-23

实施时间:1997-10-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

(1997年10月23日国税发[1997]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我国造纸业的发展,考虑到国内新闻纸的供求状况,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我局决定对1997年10月1日以后报送离境出口的新闻纸恢复办理出口退税,退税率为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新闻纸出口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5]177号)相应停止执行。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计委,财政部,海关总署,新闻出版署,轻工总会

免责声明:本库所有资料均来源于网络、报刊等公开媒体,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相关: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