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同意恢复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出口退税..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7]514号
发布时间:1997-09-15
实施时间:1997-09-15
进出口总公司出口退税权的通知
经对该公司进行考核,鉴于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在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能够认真进行整改,吸取教训,并对过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相应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监督机制,且效果较为明显的实际情况,为支持我国电子工业的发展,经研究,特决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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