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从我国外资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
文件编号:国税函[1997]372号
发布时间:1997-06-19
实施时间:1997-06-19
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所得征税的通知
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外资金融机构不属于税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三)项所述的中国国家银行,因此,外国银行贷款给外资金融机构所取得的利息所得,应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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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国税函[1997]372号
发布时间:1997-06-19
实施时间:1997-06-19
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所得征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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