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交通部关于第三批授权出具《办理海员证批件》的审批机构..
文件编号:交安监发(1997)307号
发布时间:1997-06-03
实施时间:1997-06-03
《办理海员证批件》的审批机构及审批权限的通知
附件:第三批授权出具《办理海员证批件》的审批机构及权限
审批单位名称审批权限受理单位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本市船公司出境船员各港务监督
烟台市外经贸委仅限本市外派船员烟台港务监督
海南省经济合作厅仅限本省外派劳务船员海南港务监督
厦门市交通委员会本市船公司出境船员厦门港务监督
厦门市贸易发展委员会仅限其所属单位外派船员厦门港务监督
东莞市人民政府本市船公司出境船员广州港务监督
江门市人民政府本市船公司出境船员广州港务监督
肇庆市人民政府本市船公司出境船员广州港务监督
黑龙江航运管理局本省船公司出境船员黑龙江港务监督
湖北省交通厅本省船公司出境船员武汉港务监督
湖北省外经贸厅仅限其本系统有关单位出武汉港务监督
境船员及本省外派发船员
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本市船公司出境船员大连港务监督
易委员会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出境船员广州、深圳港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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