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年检有关问题的答复

法律法规网 王律师
法律法规网 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法规网 2020-10-11 08:19:05  评论()

文件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年检有关问题的答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7-05-21

实施时间:1997-05-2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年检有关问题的答复

(1997年5月21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年检问题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7〕7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对未参加1995年度年检的企业,按《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工商企字〔1993〕第365号)第十五条规定处理。

二、对未参加1996年度年检的非法人经营单位,可参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1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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