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证监发审字[1996]74号
发布时间:1996-05-20
实施时间:1996-05-20
关于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1996年5月20日证监发审字〔1996〕74号)
你局报送的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冀股办(1995)9号〕、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国家建材局1995年A股股票发行额度安排的通知》〔建材生产发(1995)43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额度的通知》〔冀政函(1995)120号〕和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关于上报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申请材料的函》〔建材生产发(1995)460号〕等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45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股票发行结束后,该公司可向已选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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