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
文件编号:法复[1996]2号
发布时间:1996-03-25
实施时间:1996-03-25
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
对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出借方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借款方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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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法复[1996]2号
发布时间:1996-03-25
实施时间:1996-03-25
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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