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专用税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1996-03-14
实施时间:1996-03-1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一)“税务登记号”填写企业税务登记号码。
(二)“海关代码”填写购货企业在其所在地海关登记的代码。
(三)“课税数量”必须同时填写课税数量及其数量单位,只填数量不填单位的,税票一律无效。
(四)“单价”栏,受托加工出口货物按加工费除数量计算填列;调拨销售出口货物就增值部分缴纳增值税的,按增值额除数量计算填列;其他按销售单价填列。
(五)“计税金额”栏,受托加工出口货物收取加工费的,填加工费;调拨销售出口货物缴纳增值税的,填增值额;其他一律填销售收入。
(六)“法定税率(额)”栏,除出口煤炭和供货企业销售出口的增值税应税农产品填写“3%”及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应税货物给出口企业的填写“6%”外,其他一律按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定税率和法定单位税额填写。
(七)“征收率”栏,缴纳消费税的不填。缴纳增值税的,销售煤炭和应税农产品填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增值税出口货物填6%;受托加工的出口货物填“17%”调拨销售出口货物缴纳增值税的,填增值税法定税率;其他一律按增值税法定税率的40%计算填列。
附件1.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
(0961)号
经济类型:填发日期:征收机关:
┌─┬─────┬────────────┬─┬──┬───────┐
││税务登记号││预│款││第
│缴├─────┼────────────┤算├──┼───────┤一
│款│全称││科│项││联
│单├─────┼────────────┤目├──┼───────┤(
│位│开户银行│││级次││收
│├─────┼────────────┼─┴──┼───────┤据
││帐号││收款国库││甲)
├─┼─────┼────────────┼────┼───────┤国
无│购│全称││││库
│货├─────┼────────────┤销货发││(
银│企│税务登记号││票号码││经
│业├─────┼────────────┤││收
行││海关代码││││处
├─┴─────┼────────────┼────┴─┬─────┤)
收│税款所属时期││税款限缴日期││收
├───────┼───┬───┬───┬┴─────┬┴─┬───┤款
讫│货物名称│课税│单位│计科│法定税率(额)│征收│实缴│盖
││数量│价格│金额││率│税额│章
章├───────┼───┼───┼───┼──────┼──┼───┤后
││││││││退
无││││││││缴
││││││││款
效├───────┴───┴───┴───┴──────┴──┴┬──┤单
│金额合计(大写)│★│位
├─────┬─────┬──────────────────┴┬─┤作
││││备│完
│缴款单位│税务机关│上列款项已收妥并划转收款单位帐户│注│税
│(盖章)│(盖章)│国库(银行)盖章年月日│:│凭
│经办人(章)│填票人(章)│││证
│││││
└─────┴─────┴───────────────────┴─┘
逾期不缴按税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
(1961)号
填发日期:填发税务机关:
┌────┬─────┬──────┬──────┬──┬─────┐
││税务登记号│││││
│供货企业├─────┼──────┤出口货物专用│字号││
││全称││缴款书或完税│││
├────┼─────┼──────┤分割单├──┼─────┤
││全称│││已纳││
│││││税额││
│购凭企业├─────┼──────┼──────┼──┴─────┤
││税务登记号││││
由│├─────┼──────┤销货发票号码││第
县││海关代码││││一
以├────┴─────┴──────┴──────┴────────┤联
上│销售货物((1)、(3)、(5)、(6)栏根据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和分割单相关项│:
税│目填写)│填
务├────┬──┬──┬──────┬────┬───┬──────┤发
机│名称│数量│单价│计税金额│法定税率│征收率│已纳税额│税
关│││││(额)│││务
填│(1)│(2)│(3)│(4)=(2)×(3)│(5)│(6)│(7)=(2)×(5)│机
开│││││││或(4)×(6)│关
盖├────┼──┼──┼──────┼────┼───┼──────┤留
章││││││││存
││││││││
││││││││
├────┴──┼──┴──────┴────┴───┴──┬───┤
│已纳税额合计│(大写)│★│
├───────┴────┬───────────┬────┴───┤
│供货企业(盖章)│填发税务机关(盖章)││
│││备注:│
│经办人签章:│填票人(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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